建设工程施工前期准备工作管理办法
为规范基建处施工管理流程,明确施工前期准备工作重点,特制定此管理办法,望相关人员认真遵照执行。
一、选派甲方驻工地代表:甲方代表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对施工全程进行跟踪监督管理,并指导检查监理公司的工作,配合全过程审计单位开展工作,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工程进度、质量等动态情况。
二、工程地质勘察:地勘期间,甲方代表要常驻勘察现场,检查勘察人员的工作,保证地质勘察报告的准确性,为设计提供可靠依据。
三、三通一平:工程开工前,做好现场的“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场地平整)工作,工程科安排水、电专业工程师为施工单位提供校内方便施工、安全可靠、易于管理的水、电接驳点,并挂表计量;协调校内相关部门为施工车辆通行安排合理的时间和路径。
四、图纸会审:在图纸会审前,参建各方应认真熟悉、全面理解图纸内容。图纸会审由基建处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全过程审计单位等相关人员参加。设计单位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工程科相关人员认真做好图纸会审记录,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图纸会审记录方能生效。
五、提供水准点:由土建甲方代表联系测绘部门,根据工程特点为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水准点(含平面与高程)。
六、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施工单位编制,报基建处审核批复。工程科各专业甲方代表应对《施工组织设计》中涉及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等方面的内容进行重点审查,对不完善之处提出修改意见并在定稿后的版本签字确认。
七、审核《监理规划》和《监理规划细则》:对《监理规划》尤其是《监理规划细则》进行细致审查,审查人应签署审查意见,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要求监理对规划细则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八、健全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过程审计单位的管理机构要在施工现场挂牌公布。需公布的甲方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甲方代表;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工长、施工队长、质检员、材料员、档案员、技术员、安全员等;监理单位管理人员包括总监、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全过程审计单位包括派驻现场的工程师。各方管理人员必须明确岗位与职责,在施工期间不得擅自离岗。
本办法自2010年3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