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及实施意见
为规范学校建基础设施建设及项目管理,保证基建项目投资、工期和质量按要求完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学校的基础建设工程实施项目管理制,每一个工程项目都由处长或副处长作为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职责
设计管理
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设计协调管理工作,包括该项目的设计招标方案、设计招标实施、设计单位与使用单位的设计协调、设计方案向学校的汇报工作等。
施工招标管理
项目负责人负责该项目的所有施工以及与施工相关的招标管理工作。包括组织该项目的主体施工招标、分项工程招标、材料招标等,负责所有招标项目的合同审查和签署工作。具体招标程序和办法依据大连理工大学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办法实施。
施工管理
项目负责人负责所有与该项目相关的施工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该项目的甲方代表、专业工程师、监理公司做好项目的管理工作,按照学校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做好工程变更的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工程科做好该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手续办理,保证项目按照预计的质量、工期和投资进行。
决算管理
项目负责人负责该项目的决算工作,协调该项目的预决算工程师和工程管理专业工程师做好该项目的决算工作。
项目的验收和备案
项目负责人协调该项目的所有验收工作,并督促完成该项目的备案工作。
项目管理汇报制度
项目负责人负责该项目的总体管理工作,定期向处长、主管副校长和学校招标领导小组汇报该项目的进展和需要确定的问题。
本办法自2010年3月1日起实施。